【评选】关于开展化妆品科学技术“金穗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一、奖项与等级设置

奖项一
化妆品科学技术创新奖
(原料类、产品类、专利类)
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奖项二
化妆品创新合作奖,不设等级
奖项三
化妆品创新成果推广奖,不设等级
奖项四
化妆品科学技术人物奖
设突出贡献人物奖、卓越工程师奖、杰出青年工程师奖、优秀青年工程师奖和卓越工程师团队奖
奖项五
化妆品科学技术优秀论文奖
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二、评分标准与申报要求

(见各奖项报名表附件)

三、评奖对象

1. 化妆品科学技术创新奖(原料类、产品类、专利类)授予在化妆品原材料、配方产品、工艺、方法、器件等方面做出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应用中取得创新性突破,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个人、组织。
2. 科技成果推广奖授予将优秀科学技术成果大规模推广应用于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积极参加行业研讨会、论坛、成果发布等,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并促进本省区域协调发展的个人、组织。
3. 科技合作奖授予在双边或者多边科技合作中对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省外组织。
4. 化妆品科学技术人物奖(突出贡献人物奖、卓越工程师奖、杰出青年工程师奖、优秀青年工程师奖和卓越工程师团队奖)表彰在化妆品技术创新、工程实践、行业开拓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5. 化妆品科学技术优秀论文奖授予撰写反映化妆品领域最新、最前沿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及其发展动向,反映应用国内外已有的化妆品科学理论与技术方法,解决化妆品设计、工艺、设备、材料等具体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综合介绍、分析、评述化妆品领域国内外的研究新成果、发展新趋势,表明自身的观点,做出学科领域或专项技术发展的预测,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论文的个人、组织。

四、评审组织

本会特设科技奖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评审工作、审批评审流程;设评审委员会,由行业符合一定条件的、具有一定学技术影响力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对奖项的评审;设监督委员会,由具有一定公信力的科技管理、行业资深人员组成,监督评审流程,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严谨与公平公正。

五、评选流程



六、奖项申报

申报方式:化妆品科学技术“金穗奖”实行推荐与自荐的方式,接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推荐申报:
1. 本会会员、单位会员、专业委员;
2.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团体;
3. 正规注册的化妆品及相关企业;
4. 经研究会秘书处认定具备推荐资格的其他单位;
5. 企业自荐。

七、材料报送

报送方式:参评者(单位)根据相关类别奖项填写申报书并提交相应材料至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官方邮箱:3126145286@qq.com,邮件需备注“2025化妆品金穗奖材料”。
截止时间:2025年6月1日

八、联系方式

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秘书处
联系人:林 芝 18520226299(微信同号)
周老师 GDICST-2023(微信号)
孙老师 19120092961(微信同号)
邮 箱:3126145286@qq.com
电 话:020-38615569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中创汇·赛宝科技园E栋一楼104
附件:
附件1 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金穗奖”创新奖(原料类)申报书
附件2 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金穗奖” 创新奖(配方产品类)申报书
附件3 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金穗奖” 创新奖(专利类)申报书
附件4 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金穗奖” 人物奖(工程师)申报书
附件5 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金穗奖” 人物奖(卓越工程师团队)申报书
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
2025年4月10日
颁奖现场精彩展示


精美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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