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关于《化妆品气雾剂功效宣称评价指南》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

关于《化妆品气雾剂功效宣称评价指南》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
GDICST〔2026〕3号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以下简称本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专家审核,由中山市天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申请的《化妆品气雾剂功效宣称评价指南》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现予以立项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给予书面反馈。
特此公示。
联系人:林芝(秘书长)
联系电话:19120091509
邮箱:3126145286@qq.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赛宝科技园E栋104
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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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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