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研究会提出3条意见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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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完成了《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填报指南》的修订。其中,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政策与法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研究会法规委”)提出的3条意见得到中检院采纳。

采纳建议如下:

由于柠檬酸属于配方成分,研究会法规委讨论建议,应在配方表中加上柠檬酸以及含量,且含量里按添加量的范围值取最高值。中检院采纳了建议,在《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附件2配方表样例(防晒乳配方样例)和附件3 安全评估报告中附表样例(防晒乳配方表样例)第18条中补充了“柠檬酸”样例。同时,研究会法规委从部分原料不作为产品配方成分出发指出《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附件二配方表样例中“实际成分含量合计为99.9792%”,也得到了中检院的采纳。

 

《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中,研究会法规委依据上位法原则建议在第二部分“适用范围”相关内容增加“境内责任人”。中检院采纳建议,将原句改为“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其境内责任人)在化妆品注册备案中自行填报,提交原料安全信息的情形,不适用于原料生产商通过原料平台报送原料安全信息的情形”。

 

 
 

中检院对研究会法规委意见的吸收和采纳,极大地鼓舞了委员们的信心。研究会将一直秉承“增知升技,聚贤荟能”的宗旨,努力地服务会员、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社会,不断地向政府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研究会桥梁纽带作用,共同推动化妆品法规的完善,促进行业有序、健康、高质量发展。

2023年9月8日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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